龙游县城东商业综合体项目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条件
- 本项目龙游县城东商业综合体已由龙游县发改局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浙江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,招标人为浙江东方广场实业有限公司。现将对该项目的消防施工、幕墙设计进行招标,接受报名。
二、详细内容
项目地点:龙游县城东新城中央生态廊道西侧
项目概况:项目位于荣昌东路以南,伯珍路以西,集贤北路以北。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,功能为商场超市、酒店宾馆、娱乐康体等,地块总用地面积36206平方米(约54.3亩)。建筑面积148984.15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(计容)99928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(不计容)49056.15平方米。由2幢主楼1座裙房组成,酒店A楼为23层的特色文化主题饭店,酒店B楼为15层的商务酒店,裙房4层为商业
招标范围:该项目的消防施工、幕墙设计
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,业绩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2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联系人
姓名:刘唐俊 电话:13732506115 邮箱:190867925@qq.com
四、其他要求
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3日。
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宗物资招标办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